易学基本概念(13)——五行相生

天生一,始于北方水;

地生二,始于南方火;

人生三,始于东方木;

时生四,始于西方金;

五行生五,始于中央土;

天始生一者,因一而生天,非天生一也;地生二者,亦因二而生地。因三生人,因四生时。五行皆由一而生,数至于五,土最在后,得五而生五行也。

五行同出而异时,同胎而异居,有先后耳。

五行皆资阴阳气而生:濡气生水,温气生火,强气生木,刚起生金,和气生图。

五行同时而起,托义相生。

五行并起,各以名别。更互用事,轮转休王,故相生也。

以上是《五行大义》中对于五行相生的论述。“相生”这两个字在易学应用的时候会通俗地理解为母生子的关系。例如木生活,就是木牺牲了自己,燃烧了自己才生出火来。这个理解会在论断八字的时候引起误解。把木不看做木,或把木的定量减少,而火的定量变多。

通读《五行大义》的原文会更清楚,相生不是牺牲自己而变成孩子,“生”是引发的含义,因自己而引发出孩子来,更不会因为有了孩子而需要减损自己。

五行之气同时同胎同出于阴阳之气的变化,五行之气又有着各自旺相休囚的变化规律。此一五行用事转变为彼一五行用事,五行依次轮转休王,这就是相生。

只有理解了这一点,在做八字定量判断时才不会出错。